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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曲

粤曲是流行于广东及广西的粤语方言区并流传到香港、澳门、东南亚和美洲的粤籍华侨聚居地，采用广州方言表演的曲艺品种。2011年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Ⅴ-108，申报地区为广东省广州市。

## 简介

粤曲是流行于广东及广西的粤语方言区并流传到香港、澳门、东南亚和美洲的粤籍华侨聚居地，采用广州方言表演的曲艺品种。2011年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Ⅴ-108，申报地区为广东省广州市。[^s1][^s2]

## 历史渊源

粤曲约形成于清代中叶，源自粤剧清唱。广州粤曲界比较统一的认识是，粤曲曾经历过“八音班”“师娘”“女伶”三个发展时期：早期“八音班”以清唱粤剧为业；同治年间，失明女艺人“师娘”主导粤曲演唱并使之趋于成熟；民国初期，“女伶”开始出现，改假嗓为真嗓，改舞台官话为广州方言演唱，粤曲进入鼎盛时期。
## 主要内容与特点

粤曲的表演形式为一至二人站唱，另有多人分持高胡、扬琴、琵琶、横箫、长喉管、二弦、提琴、短喉管、月琴等专司伴奏，后来还出现过“说唱”“弹唱”和“表演唱”等演出方式。唱腔音乐极为丰富，大致分为自成系统的七个类别：梆子、二簧、牌子曲、吸收龙舟、木鱼、南音、粤讴等的曲调、等小曲、辛亥革命后新创编的梆簧杂曲、填词演唱的广东民间器乐曲即“广东音乐”。粤曲的演唱早期均依行当划分，有小生、花旦、武生等十大行当的唱法；辛亥革命后分为大喉（又称“霸腔”或“左撇”，属男角唱腔，腔调多用高音区）、平喉（男角唱腔，腔调多用中音区）、子喉（女角专用腔）三种唱法。粤曲注重唱功，音乐性强，曲调优美。
## 传承与保护现状

列入国家级名录后，粤曲由广州市相关文化单位承担保护职责。近年来，广州开展了粤曲项目存续状况调查研究，并通过“私伙局”等民间演唱组织、曲艺家协会的演出与教育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粤剧文化协会与越秀区曲艺家协会被评选为广州市第一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使粤曲在民间演唱与舞台演出中继续流传。

更新时间：202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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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粤曲 -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s://www.ihchina.cn/project_details/13753/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https://www.gov.cn/zwgk/2011-06/09/content_188063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