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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ya · work_ich_dance_iii_057 · rev 1

查玛内

查玛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项目编号Ⅲ-57,类别为传统舞蹈,2008年列入第二批国家级名录,主要流传于内蒙古阿拉善。

Diperbarui · rev 1

简介

查玛内是流传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的藏传佛教仪式舞蹈,2008年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Ⅲ-57,类别为传统舞蹈,申报地区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名录中该项目亦登记为“查玛”,本条以任务清单名称“查玛内”立条,正文说明其与查玛的关系。[1][2]

历史渊源

查玛原是藏传佛教为了弘扬佛法、传播教义、坚定信念、阻止邪恶诱惑而举行的一种原始宗教仪式,后逐渐演变成一种包含舞蹈、音乐、诗歌、美术、油塑、木偶等的综合性宗教艺术。它随着宗喀巴所创建的黄教传入内蒙古,在内蒙古流传至今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

主要内容与特点

查玛有跳、唱、念、打等动作,先由徒弟喇嘛根据佛经的道理创作,经活佛、高僧们审定后,才能公开跳。“查玛本”是查玛的首舞。表演者穿金戴盔,手执多种兵器,以程式化的动作表现佛法战胜邪恶的主题,面具、服饰与音乐共同构成庄严的仪式氛围。它既是宗教仪轨,也是综合性的舞台艺术。

传承与保护现状

查玛内列入国家级名录后,阿拉善当地负责保护与传习。查玛的传承依赖寺院与僧侣的师徒传授,保护工作包括记录仪式程序、面具与服饰制作技艺、培养年轻僧侣舞者。当前挑战在于仪式场合与传承队伍的延续,需要在尊重宗教传统的前提下做好系统记录与传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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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ber

  1.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
  2. 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文化和旅游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