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局是1980年代北京市的市级劳动行政部门,198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的《关于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的报告》由该局提出。[1]
职能
据该报告,市劳动局当时承担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职责:组织对蒸汽锅炉生产单位和安装单位的整顿与择优定点,对蒸汽锅炉建立技术档案并登记发证,组织司炉工人、电焊工的技术培训、考试与发《操作证》,对球型容器、贮罐、汽车槽车等压力容器实施检验,并要求各区、县、局主管部门将压力容器大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市劳动局。[1]
现状
北京市现行政府机构序列中已无北京市劳动局。据补充来源,2009年2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由该局承担[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社会保险等业务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2]。
原办公地址未查到。
待核实事项
该局撤并或更名(是否曾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文件与时间,以及原办公地址,均未见可核查的公开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