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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该通告安排2026年9月19日上午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外区域试鸣防空警报,依次进行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时间和范围均为该次历史安排。

Aggiornato · rev 2

▣ 地理与行政区划

Scheda

Work kind
Announcement
Published
2026-09-14
Subject classification
工业、交通/国防工业
Issuing authority
北京市人民政府
Joint issuing authorities
未注明
Effective date
2026-09-19
Document date
2026-09-10
Document number
京政发〔2026〕20号
Repeal date
未注明
Publication date
2026-09-14
Validity reported by source
现行有效
Validity checked on
2026-10-27
Official publication source
未注明

原文

京政发〔2026〕20号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及《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2026年9月19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6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00-10:23。

二、警报试鸣范围

本市五环路以外区域。

三、警报试鸣形式

防空警报鸣放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进行,每种警报鸣放时间3分钟、间隔7分钟。

预先警报:10:00至10:03,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10:10至10:13,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10:20至10:23,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放,时间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市民和临时来京人员在听到警报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0日

[1]

来源与效力提示

以上原文录自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文件效力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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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i

  1.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 北京市人民政府 · 2026-09-14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