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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re · work_ich_iv_77

灯戏

灯戏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一批传统戏剧项目(编号Ⅳ-77),主要流布于四川、重庆、湖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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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灯戏是重庆、四川极富地方特色的民间小戏,也是川剧的重要声腔之一[1]。它多与春节、灯节、社火、庆坛等民俗活动结合演出,因而形成小戏多、喜戏多、闹戏多的特点,一般场面大、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的戏基本不演[1]。一个编号下包含川北灯戏、梁山灯戏、恩施灯戏等地域流派,申报地包括四川省南充市、重庆市梁平县、湖北省恩施市等地。

历史渊源

梁山灯戏源自民间的“玩灯”和“秧歌戏”,前者的舞蹈动作与后者的说唱表演形式结合而成[1]。解放前梁平县又名梁山县,当地的地方戏因此被称为梁山灯戏,一直沿用至今,清代中期是梁山灯戏发展的鼎盛时期[1]。恩施灯戏则是清代乾隆年间由四川流入恩施,至今已有近两百年的历史,主要流传在湖北恩施、利川及渝东地区的二十多个县市[1]。

主要内容与特点

恩施灯戏的唱腔音乐主要由“正腔”和“小调”组成,正腔类唱腔主要包括“本腔”“七句半”“一字板”“悲腔”“神狗调”“四平调”“辰河调”等,均属板腔体,由两句唱词构成上下乐句;小调类唱腔自由灵活,多来自恩施一带流行的灯歌小调[1]。灯戏演出贴近节日与民俗生活,唱做结合,场面热闹,脚色行当以小生、小旦、小丑等小戏脚色为主,善于表现日常生活与喜庆气氛。

传承与保护现状

灯戏的保护单位包括南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申报地保护机构[1]。在春节、灯节、社火等民俗活动中,灯戏仍有演出土壤,梁山灯戏还通过“戏曲进校园”等方式走进学校,让年轻一代接触这一民间小戏[1]。当下保护以整理传统剧目与唱腔、培养青年演员、推动民俗节庆演出为重点,力求让灯戏继续活在川渝鄂交界的乡土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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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i

  1. 灯戏(川北灯戏) -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