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四川扬琴是流布于四川省汉族地区的曲艺说唱艺术,项目编号Ⅴ-75,类别为曲艺,2008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地区包括四川省曲艺团、四川省音乐舞蹈研究所、成都艺术剧院,重庆市曲艺团为扩展项目申报单位[1][2]。它又称“四川琴书”,因采用扬琴为主要伴奏乐器而得名[1]。四川扬琴是重庆、四川的曲艺音乐品种之一,两地拥有共通的曲调音乐体系,但也具有各自的传承发展脉络和腔调特征[1]。
历史渊源
据传,清代乾隆年间四川已出现以扬琴伴奏的说唱表演,演出时单人自弹自唱,以说为主,以唱为辅,唱腔比较简单,说白时还要使用醒木,故被人称作“话鼓扬琴”[1]。此后,四川扬琴逐渐发展为多行当、多声腔的曲艺样式,成为川渝地区重要的说唱艺术之一[1]。
主要内容与特点
传统四川扬琴由五个演员分成生、旦、净、末、丑五个行当表演,行话谓之“五方人”;演出时一般以坐唱为主,也可站立表演,演员在场上有说有唱,同时自操乐器伴奏,曲目中人物众多、不敷分配时,可一人兼唱多角[1]。扬琴唱腔包括省调和州调两类:省调指的是成都地区的扬琴唱腔,其中又有“大调”和“月调”(也称“越调”)之分,大调属板腔体,有“一字”“快一字”“二流”“三板”等板式,月调属曲牌体,有“月头”“叠断桥”等曲牌近二十支;州调指的是成都以外地区的扬琴唱腔,属板腔体,有“清板”“二流”“三板”等板式[1]。
传承与保护现状
四川扬琴的保护单位包括四川省曲艺研究院、重庆市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2]。列入名录后,四川扬琴通过专业曲艺团体演出、曲艺展演与传习活动继续传承,川渝两地的扬琴唱腔体系仍在舞台上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