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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 work_ich_dance_iii_122

古蔺花灯

古蔺花灯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项目编号Ⅲ-122,类别为传统舞蹈,主要流传地区为四川省古蔺县,2014年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单位为古蔺县文化馆。古蔺花灯是主要流行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一带的民间传统歌舞艺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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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古蔺花灯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项目编号Ⅲ-122,类别为传统舞蹈,主要流传地区为四川省古蔺县,2014年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保护单位为古蔺县文化馆。古蔺花灯是主要流行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一带的民间传统歌舞艺术,在四川省泸州市、宜宾市以及贵州省仁怀市、赤水市、金沙县、毕节市、习水市也有流传,具有“要逗要笑、要拽要闹、要唱要跳”的表演风格,深受当地民众喜爱,古蔺县也因之被称为“花灯之乡”。 [2]

历史渊源

据《古蔺县志》记载,清代中叶古蔺花灯已盛行民间,俗称“扭扭灯”,每年正月初二至十八,村寨各路灯棚走街串巷“耍花灯,贺新年”。古蔺花灯与节俗文化紧密相连,从“备灯”到“择期”,从“起灯”到“罢灯”,从“参神”“翻折子”到“辞神”,各个流程环环相扣,承载着古蔺人民祈福纳祥、欢庆新年的民俗愿望。

主要内容与特点

古蔺花灯融歌、舞、戏于一体,表演风格概括为“要逗要笑、要拽要闹、要唱要跳”,即表演要逗趣、要欢笑、要拽动、要热闹、要唱、要跳。服装、道具、乐队皆是表演不可或缺的要素,灯棚走街串巷的演出形式使花灯成为春节期间古蔺城乡最热闹的群众文化活动之一,唱词贴近生活,舞蹈动作活泼,互动性强。

传承与保护现状

古蔺花灯以灯棚班社和师徒传承为主,在古蔺县及周边地区持续演出。列入国家级名录后,古蔺县文化馆作为保护单位开展保护工作,代表性传承人姚占楷等通过节庆展演和群众文化活动传授花灯技艺,使古蔺花灯这一“花灯之乡”的代表性艺术在当代继续流传。

関連項目を読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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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典

  1. 古蔺花灯 -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
  2.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