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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 work_ich_iv_50

四平调

四平调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项目编号Ⅳ-50,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名录,流布于河南、山东、安徽、江苏相互接壤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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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四平调是由苏北花鼓演变而成的,在民间曾有“四拼调”的俗称,1930年左右由化装演唱演变为登台着戏装演唱,是河南、山东、安徽、江苏接壤地区有代表性的地方剧种。 [1]

历史渊源

四平调以花鼓为基础,同时又大量吸收了其他姊妹剧种的艺术营养,形成了具有浓厚地域特点的艺术风格。由于四平调从始至今的演变发展过程脉络清晰,有证有据,被人称为是“中国戏曲发展的一个缩影”,在中国的戏曲艺术中有着特殊的地位。

主要内容与特点

四平调的唱腔以四平八稳、四句旋律一合为特点,女声在质朴之中不失委婉俏丽,男声则高昂豪放、刚柔兼备,保留着较强的说唱特征。四平调流布范围较广,河南、山东、安徽、江苏相互接壤地区均为它的活动范围,河南目前还有商丘市四平调剧团和濮阳市范县四平调剧团两个专业剧团。四平调是有着深厚群众基础的戏曲剧种,《陈三两爬堂》《小包公》《哑女告状》等都是深受群众欢迎的剧目。

传承与保护现状

四平调的保护单位为商丘市梁园区戏曲传承保护中心(商丘市梁园区四平调艺术研究中心、商丘市梁园区豫剧传承保护中心),承担该项目的保护传承职责。列入国家级名录后,剧种的保护传承工作以保护单位为依托展开,剧目复排、人才培养与演出传习是其日常工作的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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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典

  1. 四平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