조직
香港廉政公署
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肃贪倡廉的独立执法与倡廉机构,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肃贪倡廉的独立执法与倡廉机构,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最高上诉法院,享有终审权,首席法官为香港司法机构的首长。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负责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审核及通过财政预算与公共开支。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文化、体育与旅游事务的决策局。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创新科技与新型工业化政策的决策局。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工商、贸易、旅游与通讯事务的决策局。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运输、交通与物流发展的决策局。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保安、治安与纪律部队政策的决策局。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医疗卫生政策的决策局,主管公营医疗与公共卫生。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劳工、就业、福利与安老事务的决策局。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房屋政策与公共房屋供应的决策局。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民政、地区行政、青年发展与妇女事务的决策局。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土地规划、基建、建筑与城市发展的决策局。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金融服务、库务与政府收入的决策局。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环境保护、生态保育、食物安全与渔农事务的决策局。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教育政策的决策局,主管学前、小学、中学、特殊与专上教育。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政制发展、基本法推广、选举与内地事务的决策局。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管法律事务的部门,负责刑事检控、民事法律、法律草拟与法律政策。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管财政、经济与金融事务的司级官员办事机构。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地位最高的司级官员办事机构,协助行政长官统筹各决策局工作。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直属办公部门,协助行政长官处理日常政务与日程安排。
조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公务员管理、聘任、培训与纪律的决策局。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审计工作的正部级组成部门,1983年9月15日成立,依据宪法和审计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国务院组成部门,正部级,总行位于北京,1948年12月1日成立,1984年起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灾害管理和消防救援的组成部门,2018年3月组建,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自然灾害防治与救助,管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中国地震局。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事务的组成部门,2018年3月组建,负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纪念等工作;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部。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卫生和健康事务的组成部门,2018年3月组建,负责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文化和旅游业工作的组成部门,2018年3月由原文化部与国家旅游局整合组建,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国家文物局。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商业经济和贸易的组成部门,2003年3月由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与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负责贸易的部门合并组建,统一负责国内外经贸事务。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2018年4月组建,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水行政的组成部门,成立于1949年10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最早的政府部门之一,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铁路、公路、航运、港口、城市客运、民用航空行政管理事务的组成部门,2008年3月组建,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组成部门,2008年3月由原建设部改组而成,负责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建筑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公积金监管等工作。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生态监测和环境保护事务的组成部门,2018年3月组建,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自然资源事务的组成部门,2018年3月组建,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人事行政和劳动行政的组成部门,统筹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政策,加挂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财政事务的组成部门,负责财税政策、中央预决算、税收、政府债务、国有金融资本、会计管理等工作。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组成部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社会行政事务的组成部门,负责社会组织、社会救助、行政区划、婚姻殡葬、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等工作。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组成部门,也是中国主要的情报与安全机关,主要职能包括外国情报收集分析、反间谍、政治保卫。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共安全工作的组成部门,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族政策的组成部门,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归口管理,负责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工作。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工业和信息产业的组成部门,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国家科学技术事务的组成部门,中央科技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责由科技部整体承担。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组成部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履行国防职能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统一管理全国武装力量,不统辖和指挥武装力量,军事指挥职能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承担。
조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外交事务的组成部门,负责处理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及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外交事务。
조직
美国国土安全部是美国联邦政府主管国土安全的内阁部门,负责反恐、边境与移民执法、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灾害应对与关键基础设施保护。
조직
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是美国联邦政府主管退伍军人事务的内阁部门,负责退伍军人医疗、伤残抚恤、教育资助、住房贷款与国家公墓安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