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dução indisponível; exibindo o original chinês.

Obras · work_ich_dance_iii_006

花鼓灯

花鼓灯是流传于淮河中游地区的民间舞种,项目编号Ⅲ-6,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Atualizado · rev 1

简介

花鼓灯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项目编号Ⅲ-6,类别为传统舞蹈,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地区为安徽省蚌埠市、凤台县、颍上县[1][2]。花鼓灯是汉民族中集舞蹈、灯歌和锣鼓音乐、情节性的双(三)人舞和情绪性集体舞完美结合于一体的民间舞种[1]。

历史渊源

据史料证明,花鼓灯最迟源于宋代,经过元、明、清、民国时期的发展,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形成了以安徽蚌埠、淮南、阜阳等为中心,辐射淮河中游河南、安徽、山东、江苏四省二十多个县、市的播布区[1]。花鼓灯多在农村秋收完毕到来年春耕以前演出,尤以庙会、春会为最盛[1]。

主要内容与特点

花鼓灯的表演分“灯场”与“舞场”:男角称“鼓架子”,女角称“兰花”,以双人舞、三人舞表现男女情趣与劳动生活,以集体舞表现欢庆场面;灯歌以方言演唱,锣鼓音乐节奏明快,舞蹈动作以“扭、摆、颤、绕”见长,风格泼辣爽朗、诙谐活泼。蚌埠花鼓灯、凤台花鼓灯、颍上花鼓灯在唱腔、舞步上各有地方特色,同属淮河中游花鼓灯系统。

传承与保护现状

蚌埠花鼓灯的保护单位为安徽省花鼓灯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凤台、颍上亦各有保护单位[1]。列入名录后,花鼓灯通过专业院团演出、群众队伍传习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得到保护,至今仍是淮河流域节庆文化的重要代表。

Explorar relações

Página de relações →

  • Sem relações publicadas.

Mentioned in

  • No body mentions yet.

Fontes

  1. 花鼓灯(蚌埠花鼓灯) -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 ↩ ↩ ↩ ↩
  2.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