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福建省是清朝内地十八省之一,属于省(清朝),省治在福州府[2]。
沿革
- 1645年:清廷设闽浙总督,福建纳入清朝统治[2]。
- 1647年:设福建布政使司、福建巡抚,驻福州府[2]。
- 1684年:台湾纳入版图,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2]。
- 光绪年间:台湾建省,脱离福建省辖境[2]。
- 1911年:清朝覆亡,清代福建省建制终结[1]。
行政区划
清代福建省先后辖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延平、建宁、邵武、汀州、福宁及台湾、台北等府,并辖龙岩、永春二直隶州[2]。
สถานที่ · place_hist_q28411080
福建省是清朝设置的省,属高层政区,存续于1645年至19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