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立法和行政管理由联邦和16个联邦州分担,各州拥有自己的宪法、议会(州议会)和政府。各州在联邦参议院中有代表;地方自治受《基本法》第28条保障。
层级
- 联邦:作为联邦整体国家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 联邦州(16个):巴登-符腾堡州(巴登-符腾堡州)、巴伐利亚州(巴伐利亚州)、柏林市州(柏林市州)、勃兰登堡州(勃兰登堡州)、不来梅州(不来梅州)、汉堡市州(汉堡市州)、黑森州(黑森州)、梅克伦堡-前波美拉尼亚州(梅克伦堡-前波美拉尼亚州)、下萨克森州(下萨克森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萨尔州(萨尔州)、萨克森州(萨克森州)、萨克森-安哈尔特州(萨克森-安哈尔特州)、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图林根州(图林根州)
- 行政专区:目前仅存于四个广域州——巴登-符腾堡(4个)、巴伐利亚(7个)、黑森(3个)和北莱茵-威斯特法伦(5个)。莱茵兰-普法尔茨于2000年撤销其专区,萨克森-安哈尔特于2004年,下萨克森于2005年1月1日;萨克森于2008年将行政专区合并为三个专区(Direktionsbezirke),并于2012年3月1日将它们合并为萨克森州总署。勃兰登堡、梅克伦堡-前波美拉尼亚和图林根在1990年未设立专区;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和萨尔州从未设立。
- 县:德国划分为400个县——294个县(Landkreis,在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和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称为“Kreise”)和106个直辖市(截至2024年底)。
- 市镇:约10,800个市镇(约10,786个,2024年数据)是最基层的行政层级,部分组成联合市镇(Verwaltungsgemeinschaften)和乡镇联合体(Ämter)。
城市州
柏林、汉堡和不来梅是城市州:它们既是联邦州又是市镇,不设县。柏林划分为12个区,汉堡划分为7个区;不来梅由不来梅和不来梅哈芬两个城市市镇组成。